I GO HOTEL

服務條款

最後更新:2026年6月26日

※本文件為範本初稿,正式使用前請經法律顧問審閱。

本條款規範 I GO HOTEL(以下簡稱「本飯店」)與您之間的住宿契約及相關服務利用條件。

1. 適用範圍

本飯店與您締結住宿契約或附隨契約時,依本條款規定處理。本條款未定事項,依適用法令或一般慣例。

2. 住宿契約成立

本飯店承諾您之申請時,住宿契約即成立。本飯店發送之預約確認電子郵件視為承諾。

3. 拒絕締結契約

下列情形,本飯店得拒絕締結住宿契約: - 申請不符合本條款 - 客房已滿 - 住宿者有違反法令、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虞 - 住宿者為暴力團員或其他反社會勢力 - 住宿者罹患傳染病 - 因天災、設施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,本飯店無法提供住宿

4. 入住與退房

  • 入住:15:00 起
  • 退房:11:00 前
  • 超出上述時段使用,可能另行收費

5. 費用支付

住宿費用原則上於預約時以信用卡預先付款。付款方式與幣別依預約頁面顯示。

6. 契約解除(取消)

您所為之契約解除,依本飯店另定之取消政策辦理。詳請參閱「取消政策」頁面。

7. 客房使用規則

  • 房內全面禁菸(請至指定吸菸區)
  • 不接受寵物入住(輔助犬除外)
  • 禁止超過預約人數住宿
  • 客房或備品損壞、遺失者,可能向您請求賠償

8. 本飯店之責任

本飯店於履行住宿契約或附隨契約對您造成損害時,應負賠償責任。但若損害非可歸責於本飯店之事由,不在此限。

9. 不可抗力

因天災、戰爭、恐怖事件、傳染病流行或其他不可抗力致無法提供服務時,本飯店不負責任。

10. 準據法與管轄

本條款依日本法解釋。因本條款所生爭議,以東京地方裁判所為第一審專屬合意管轄法院。

11. 聯絡窗口

I GO HOTEL 東京都新宿區大久保 1-5-17 [email protected]